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20900-05-2016-003849 分类: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16-04-05
名称: 深圳市司法局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文号: 发布日期: 2016-04-05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深圳市司法局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发布日期:2016-04-05  浏览次数:-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市司法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局本级和4个下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43万元,与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持平。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6年预算数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我市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市因公出国计划预审会议审定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各单位2016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2.公务接待费。2016年预算数54万元,与2015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6年预算数28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6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5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预算数289万元,与2015年预算数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