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邮箱 移动门户 广东省司法厅 深圳市司法局微信 深圳市司法局微博 数据开放 无障碍浏览 进入关怀版 我的主页

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业务知识库 > 法律援助管理

深圳法援故事(第106期):假借身份维权难 法援律师把案翻

来源: 日期:2018-09-21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案情简介】

  自2009年开始,王某勤便入职深圳市某清洁公司担任清洁工一职。2013年,公司以其年满50周岁到了退休年龄不能续签劳动合同为由,要求其借用他人身份证办理入职登记以继续工作,没有任何法律风险防范意识的王某勤便借用了老乡殷某芳的身份证与清洁公司继续保持着“劳动关系”。

  2015年3月9日,王某勤接受清洁公司工作安排,搭乘公司车辆在路边挂取灯笼。作业期间,因司机转弯急刹车导致王某勤从车上摔落,经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后,又经司法鉴定为十级伤残。清洁公司承担了王某勤的住院治疗费用1.7万余元后拒绝继续为其支付其他费用,其后王某勤及家属多次找公司领导协商无果。

  无奈之下,王某勤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起了侵权之诉,状告清洁公司应向其支付伤残赔偿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人民币105066元。一审过程中,清洁公司否认了与王某勤之间存在任何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并拿出一份王某勤于2015年7月1日(王某勤受伤三个多月之后)与其签订的《雇佣协议》,否认了王某勤受伤时公司存在任何关系,其受伤与公司无关,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后一审法院认定王某勤未能证明其受伤时与公司存在何种关系,其主张没有事实依据,驳回了王某勤的全部诉讼请求。

  王某勤不服一审判决结果,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向深圳市法律援助处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批准,指派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南小明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代理此案。

  南律师接受本案指派后,认真听取了王某勤的陈述,详细了解了案件情况,并前往上诉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查阅案卷调取了一审庭审笔录等相关材料。经过仔细研究案卷,南律师认为本案二审改判难度较大,但依然有改判希望,因为正义总是会回归事实的!

  如何证明王某勤受伤与清洁公司存在关系,是本案的核心及焦点。由于王某勤受伤时其在清洁公司的人事系统里是以“殷某芳”的身份,所以社保、工资流水、考勤记录全都是“殷某芳”,并且王某勤受伤当时没有报警,是由当时的肇事车辆与司机直接送至医院,受伤地点也没有监控录像,即使有监控也时日已久无法取证……,正在理不出任何头绪之际,南律师突然想到能否从医疗费的缴交上着手找到丝毫证据,于是经过再次仔细与王某勤沟通确认得知,其全部医疗费是由清洁公司派人向医院直接支付的,其自己没有支付任何医疗费。南律师仿佛眼前一亮:根据经验,缴交住院费用,有可能留下缴交人的姓名或其他信息,如果能确认缴交人与清洁公司之间有联系,再结合王某勤一审过程中提交的两份未被认可的证人证言,那么王某勤受伤时与清洁公司之间存在关系的盖然性就较高了。

  于是,南律师立即要求王某勤以患者与当事人的身份前往受伤住院的医院查询其住院缴费凭证,果然不负有心人!查询到王某勤的三次住院缴费凭证上分别有清洁公司的经理和副经理的签名,正当大喜过望,医院却告知王某勤该缴费凭证原件不能给到王某勤本人,因为她不是缴费人,最后无奈,在南律师的协调下,取得了三份住院缴费凭证的复印件。

  二审庭审过程中,南律师将三份住院缴费凭证的复印件提交给了合议庭,合议庭听取了律师代理意见,依据住院缴费凭证上的签名,依职权又分别调取了两名缴费签名人的社保缴交记录,证实了王某勤事故发生期间内,两名缴费签名人的社保记录均由清洁公司缴交,最终合议庭结合了王某勤一审过程中提交的两份证人证言,认为王某勤主张与清洁公司之间存在事实上的雇佣关系的盖然性较高,予以了确认,并因此认定清洁公司作为雇主,应当对王某勤的损害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最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清洁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王某勤人身损害赔偿款人民币105066元(一审全部请求数额)的终审判决。

  【案件点评】

  本案是一起较为典型的雇佣责任、意外伤害案件,但由于受援人法律意识淡薄借用他人身份,导致受伤之后无法证明其受伤与雇主之间存在何种关系,因此导致了该案一审的全部败诉。

  二审过程中,通过经办法律援助律师的认真负责,在关键事实证据上取得了重大突破,并在法庭上据理力争,提出的代理意见得到了合议庭的认可,最终正义的天平完全倾向了受援人一方,为处于代表社会最底层人员的受援人王某勤赢得最大利益。

  本案代理过程中,援助律师一方面努力寻找案件证据突破口的同时,一方面充分做好受援人的思想工作,从现有证据的角度帮其分析,让受援人对二审结果改判的可能性一般情况下较小有了充分思想准备,因此,受援人王某勤对援助律师的整个法律援助过程十分满意,对最终的援助结果更是感激涕零!并且,另一方面援助律师还积极多次与对方代理人以及本案经办法官沟通联系,协商调解事宜,从而让本案对方代理人以及经办法官对援助律师有了一定的正面评价,有利于案件进展。

  因此,本案援助律师帮助受援人维护了其最大利益不仅赢得了受援人的尊重,甚至连对方代理人在二审庭审结束后也感慨地对援助律师说:“南律师,本案一审如果是你代理的,肯定不会有这次的二审!王某勤碰到你这样的律师真是她的福气和幸运!”

  【案件后续】

  本案二审判决结果生效后,由于受援人在老家河南,在援助律师的协调帮助下,受援人与对方当事人清洁公司达成了和解协议,受援人在最短时间内拿到了其满意数额的赔偿款项,而清洁公司也有了一定数额的减损,甚至提出其公司今后的案件将会找援助律师代理。

  

附件下载: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