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邮箱 移动门户 广东省司法厅 深圳市司法局微信 深圳市司法局微博 数据开放 无障碍浏览 进入关怀版 我的主页
当前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业务知识库 >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来源: 日期:2024-07-24 字号:[大中小] 人工智能朗读:
第二十五条现役军人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具体规则,由司法部会同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