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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日期:2018-09-21 字号:[大中小] 人工智能朗读:
答:根据刑法第78条第1款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2]2号)规定,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参照刑法第78条的规定,予以减刑,同时应依法缩减其缓刑考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