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享有的权利有:(1)人身安全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侮辱的权利;(2)合法财产不受侵犯的权利;(3)辩护、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4)会见、通信和收受物品、钱款的权利;(5)接受教育、进行文体娱乐活动的权利;(6)劳动权、休息权、依法获得劳动报酬和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的权利;(7)依法获得奖励的权利。
罪犯履行的义务有:(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规纪律的义务;(2)服从管理的义务;(3)接受教育的义务;(4)参加劳动的义务;(5)不得脱逃或拘捕的义务;(6)接受监狱人民警察对其进行人身、物品检查和通信时必须按规定接受检查监督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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