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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燕罗街道司法所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专题培训

来源: 日期:2026-05-28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为进一步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5月19日下午,燕罗司法所邀请辖区交警同志,组织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专题培训活动,通过法规讲解、案例警示、互动答疑相结合的方式,为社矫对象上了一堂生动的交通安全教育课。

  培训现场,应邀授课的交警同志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相关规定,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系统讲解了电动自行车出行的安全要点。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出行特点,交警同志重点解读了骑行电动自行车的法定年龄要求、车辆登记上牌规定、非机动车道通行规则以及“一盔一带”安全防护措施等核心内容。交警同志特别强调,骑行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驾乘人员均需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严禁闯红灯、逆行、违规载人、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培训过程中,交警同志播放了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通过真实的事故案例视频和震撼的画面呈现,直观展示了闯红灯、逆行、不戴头盔、违规占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惨痛后果。一幕幕事故现场画面、一个个破碎的家庭案例,让在场社矫对象深受触动。“以前觉得偶尔闯个红灯没什么大事,看了这些案例才知道,侥幸心理背后隐藏着多么大的危险。”一名社矫对象在观看警示片后感慨道。

  为增强培训的参与感和实效性,活动现场设置了互动问答环节。交警同志围绕“安全头盔的正确佩戴方法”“电动自行车能否载人”“夜间骑行注意事项”等日常出行常见问题,与社矫对象进行互动交流。针对大家提出的“如何避免大型车辆盲区事故”“雨天骑行注意事项”等实际问题,交警同志逐一进行专业解答,并现场演示了安全头盔的正确佩戴方法。

  此次专题培训,是燕罗司法所落实分类教育、精准帮扶工作理念的重要举措。通过“法规讲解+案例警示+互动问答”的立体教学模式,使交通安全知识从抽象的法条转化为具象的警示,有效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自觉性。

  活动结束后,社矫对象纷纷表示,今后在出行中一定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佩戴安全头盔,杜绝侥幸心理,做到“知危险、会避险”。燕罗司法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结合社矫对象实际需求,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和安全宣传活动,助力社矫对象筑牢安全防线,平稳度过矫正期、顺利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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