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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轻拂面,“法雨”润人心--大鹏司法所组织矫对象开展“国家安全日”宣传教育系列活动

来源: 日期:2022-07-27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2022年4月15日是第七个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安全,人人有责,为了进一步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意识,巩固矫正教育成果,2022年4月15日,大鹏司法所组织辖区在管16名社区矫正对象积极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让法律的“春风”“春雨”浸润到每个社矫对象心中,激发社矫对象的爱党爱国情怀。

  疫情当前,为响应上级相关工作要求,此次“国家安全日”教育活动,主要以线上活动开展。一是自制《国家安全法》宣传教育视频供社区矫正对象学习。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观看《国家安全法》法律法规学习视频,让社区矫正对象了解公民维护国家安全的权利义务,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违反国家安全法律的严重后果,珍惜当前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自觉接受社区矫正,顺利回归社会;二是通过《国家安全法》随堂测验巩固学习成果。在教育结束后,向社区矫正对象发送《国家安全法》考试链接,通过考试检验社矫人员的学习成果,使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入心入脑;三是将《国家安全法》宣传教育融入日常管理工作中。社矫工作人员深入社区开展宣传活动,在下沉社区时向居民发放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折页,在扫楼排查中进行国家安全入户宣传,增强辖区居民的法律意识,提升辖区居民的知法用法能力。

  通过组织社矫对象开展一系列国家安全宣传活动,使“国家安全 人人有责”的观念深入到了每一个社区矫正对象的心中,进一步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知法守法观念,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爱党爱国信念,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对象维护国家安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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