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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关系的影响与调适”——横岗街道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线下集中教育活动

来源: 日期:2023-11-09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家庭”是矫正对象在进行社区矫正过程中对矫正对象的“再社会化”最有影响力的因素之一,为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对象心理教育的质量,有针对性地预防和消除矫正对象的负面心理,杜绝个人极端情绪对社区矫正工作产生的隐患,促进矫正对象顺利融入家庭关系,回归社会,11月7日下午,我司法所邀请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深心理矫正师--于志超,针对35-50周岁社区矫正期超过一年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一场有关“家庭关系”的线下心理培训讲座。

  培训课上,于老师从几个常见的家庭关系出发,逐步引出矫正对象的家庭关系圈,并向外扩展了社会关系,指出“决定社会关系是否健康、顺利运行的核心是家庭关系,而决定家庭关系的是我们自己”,并顺势提出“我们应当如何维持良好的家庭关系”的问题,在这里,于老师提出了两个家庭关系中常见的问题:“错位”和“复制”。“错位”是家庭关系中对自己的角色定位错位,“复制”是错误的家庭关系对下一代的影响,于老师在这里列举了“做父母的父母”、“做伴侣的父母”等其身边真实的案例,循序渐进地引导矫正对象主动调整自己,反思自己的家庭关系定位,学会调整家庭关系,利用“婆媳关系”这类大家耳濡目染的事例,在较为轻松的氛围里,指导矫正对象调适家庭关系,减少家庭矛盾。最后于老师以《功夫熊猫》中的台词“你的人生也许并不是从快乐开始的,当然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当下的选择,你要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表达对矫正对象的期待,结束了此次培训。 

  培训结束后,数名矫正对象主动找于老师寻求谈话,有矫正对象表示自己在本次培训受益良多,非常愿意与自己的伴侣分享这次培训的内容。

  社区矫正对象作为一个较为特殊的群体,在其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其心理评估、心理教育等工作越来越重要,我所有针对性的积极为矫正对象进行心理培训,对引导矫正对象正确处理心理压力,调解心理状态,维持心理健康起到积极作用,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奠定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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