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有序开展,切实把法律监督职责落到实处。近日,罗湖区检察院、罗湖区司法局联合检查笋岗街道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
检查组认真听取了笋岗街道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汇报,重点检查了工作档案,对档案中社区矫正对象基本信息表填写是否准确详尽、教育谈话记录是否及时、矫正措施是否得当、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请假的相关材料及审批是否齐全以及社区矫正执行通知书、宣告书、责任书等必备的文书材料逐一进行了检查核对。同时,现场抽查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实时位置信息,通过视频通话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必须要服从管理,认真、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各项规定。检查组充分肯定了笋岗司法所在监管、教育学习等方面的工作成绩,认为该所管理规范到位,档案文书齐全,对社区矫正对象情况掌握准确详细,并对存在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要求司法所坚决防范矫正期间脱管、漏管、再违法犯罪情况发生。此次检查还深入探讨了社区矫正与工作冲突、矫正对象思想偏差等问题,既要严管、严防,也要人性化教育,松弛有度,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稳定和谐。
通过联合检查进一步规范罗湖区社区矫正工作,增强工作人员规范执法的意识。以此为契机,检查组将对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研究完善日常监管工作,为下一步做好“两会”的安全稳定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检查组要求全区各司法所举一反三,主动自查,扎实抓好日常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环节、提高执法水平。社矫工作人员应加强对《社区矫正法》的学习,严格规范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风险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对违反社区矫正管理有关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严肃处理,严防因工作怠慢监管不到位出现脱管责任事故。在确保监管安全的同时,积极攻克各类工作障碍和瓶颈问题,推动罗湖区社区矫正工作更上新台阶!(罗湖区司法局 刘健兴 张 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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