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30日,广东省司法厅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制定实施《广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聚焦实践中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明确了社区矫正对象“处理家庭或者工作重要事务”的界定,明确了拟变更执行地应当接收的九种情形,明确了调查评估八方面内容和要求,明确了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工作的十项具体内容及违规违法责任,使社区矫正工作职责更加明确,程序更加规范。
罗湖区司法局认真做好《实施细则》宣传学习工作,进一步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保障刑事判决、刑事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正确执行,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
周密安排部署,对全区《实施细则》学习贯彻作出具体安排,举办专题培训、集中宣讲、线上宣传等多种形式,组织领导干部、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等进行学习,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争取以最快速度将全区社区矫正各项工作及时同步到《实施细则》的要求上来。
强化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分批次、多形式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实施细则》专题学习,指导各司法所将《实施细则》列为重点学习内容,通过微信和网络自学等方式,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实施细则》,使其了解具体法律规定并严格遵守。截至目前,共开展学习4次,参加学习350余人次。
召开《实施细则》学习交流会。组织全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实施细则》。同时,结合罗湖区社区矫正工作实际情况,就如何贯彻《实施细则》,推动罗湖区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线上线下的充分研讨交流,掀起罗湖区《实施细则》学习贯彻活动高潮。
(罗湖区司法局 李向东 曾蒙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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