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社区矫正对象杨某某将一面写着“服务热情司法公正,尽心竭力为民谋福”的锦旗送到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司法所,以此感谢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其矫正期间给予的帮助和支持。
据了解,杨某某现年65岁,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处缓刑一年。在社区矫正初期,因年龄较大、文化程度低、法律知识欠缺,杨某某一时之间难以适应,对社区矫正工作存在较大抵触情绪。司法所工作人员排查掌握到有关情况后,立即通过谈心谈话教育、入户走访、制定针对性矫正方案等,对其进行耐心疏导,帮助其适应和接受社区矫正。
在矫期间,工作人员不仅严格执行各项监管规定,确保其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同时还根据其实际需要,积极为其提供困难帮扶、心理辅导等多方面的支持,帮助其重新树立生活的信心和勇气,顺利度过缓刑期。“如果没有司法所的帮助,我可能还会在迷途中徘徊,现在我已经彻底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力争做到懂法知法守法,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真心感谢司法所的每一位工作人员。”杨某某动情地说。
近年来,大浪街道司法所积极探索教育帮扶新模式,结合社区矫正对象的性别、年龄、性格特征及犯罪类型等实施分类分段教育,在矫正错误认知和行为的同时,也关注社区矫正对象在心理、情感和生活等方面的问题和需求,坚持依法矫正与真情帮教相结合的原则,用真心、真情为社区矫正对象打造有温度的矫正环境,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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