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监狱关于恢复现场会见的通知
根据上级工作安排,为充分发挥会见的亲情帮教作用,结合我监工作实际,经研究,我监决定于2月15日起有序恢复在押罪犯现场会见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见时间
监狱会见日期安排:
医院监区 | 每周五上午 |
温馨提示:罪犯每月可以会见一次,我们提倡各位家属错峰办理。
二、会见对象
罪犯亲属或监护人可以申请会见,每次参与会见的对象一般不超过三人,每次会见时间不超过30分钟。
三、会见办理
首次会见: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社会关系证明等能证明本人身份和与服刑人员关系的有效证件、证明办理。社会关系证明包括乡、镇(街道办)、公证部门、户籍机关等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会见办理地址:深圳监狱综合服务大厅
四、会见须知
1.办理会见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亲属需按照罪犯所在监区对应的会见日前来监狱办理会见业务。
2.罪犯亲属应自觉遵守会见管理规定,配合监狱工作人员的检查和管理。
3.罪犯亲属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会见形式进行会见。现场会见、可视电话会见和司法行政远程视频会见可任选其一,但不可重复申请。
温馨提示
深圳监狱会见办理地址为:深圳市坪山区金田路200号深圳监狱综合服务大厅。会见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拨打会见咨询电话0755-66838170、0755-66838071。
主办单位:深圳市司法局 联系方式:0755-82019736
备案编号:粤ICP备05017769号 网站标识码:44030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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