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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刑人员亲属汇款指南

    时间:2023-07-13   来源:本网   访问量:-

     

      为方便亲属办理汇款,根据《广东省深圳监狱罪犯个人钱款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特制定本指南,请详细阅读后再办理汇款手续。

      一、账户名、账号及开户行

      账户名:广东省深圳监狱

      账号:62328172***********(19位)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坪山支行

      温馨提示:账户名为“广东省深圳监狱”,不是服刑人员本人名字,因此账号为汇款的唯一识别标识,请服刑人员亲属汇款时,确保所输账号准确无误,否则会将钱款汇入他人账户,由此造成后果由汇款人承担。

      二、银行账号获取方式

      1.亲属在《入监通知书》上可获得服刑人员查询账号和密码,亲属再通过登录深圳监狱门户网站(服刑人员信息一栏)查询到服刑人员银行账号。

      2.服刑人员本人告知(通过亲情电话、信件或会见方式告知)。

      温馨提示:除以上两种获取方式外,监狱目前还未开通其他获取方式,监狱工作人员也不会提供任何有关服刑人员的账号信息,请服刑人员亲属在转账时确保账号是通过以上两种途径获取,以免上当受骗。

      三、汇款方式

      (一)银行柜台汇款

      按银行柜台工作人员的指引进行汇款即可。

      (二)手机银行汇款

      除填写账户名为“广东省深圳监狱”外(不是服刑人员名字),其他的按普通手机银行转账操作方式进行。

      (三)微信和支付宝汇款

      亲属通过微信和支付宝汇款与手机银行汇款方式操作一致,重要提示:亲属汇款时一定要备注亲属姓名和关系,否则,亲属要承担汇款无法到账的风险。

      温馨提示:

      1.因服刑人员银行账号为汇款的唯一识别标识,为避免因账号输错,导致汇款错误,不建议家属通过自助存取款机汇款(即CRS机),同时,建议亲属汇款一定备注亲属姓名及关系等信息

      2.因服刑人员在狱内消费有限额,建议家属一次性汇款不超过1000元,无特殊情况,避免超过3000元以上的汇款。


    转账流程:   1615291094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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