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见指南
各位服刑人员亲属:
你们好!为方便你们办理会见,根据《广东省监狱管理局罪犯会见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特制定本指南,请详细阅读后按照有关要求前来办理。
一、会见人员条件:根据会见管理规定,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可以会见的亲属、监护人是指因血缘、婚姻、法律拟制与罪犯形成的社会关系,包括:
(一)直系亲属,即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和外孙子女等。
(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即亲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伯父、叔父、舅父、姑妈、姨妈、侄子女、外甥子女等。
(三)基于婚姻的姻亲,即夫(妻)、儿媳和公婆、女婿和岳父母、夫(妻)的兄弟姐妹、夫(妻)的侄子女和外甥子女、夫(妻)的伯、叔、舅、姑、姨等。
(四)拟制血亲,即继祖父母、继父母、继子女、养父母、养子女、实际形成的赡养、抚养关系的兄弟姐妹等。
(五)上述亲属的配偶。
(六)经狱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其他亲属。
二、办理会见时需携带的证件及材料
亲属、监护人首次会见,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社会关系证明等能证明本人身份和与罪犯关系的有效证件、证明办理。社会关系证明包括村(居)委会、镇(街道)、公证部门、户籍机关等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非首次会见,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出生证等到会见室办理。
三、会见时间的安排及有关规定
办理会见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服刑人员每月可办理会见1次,每次会见不超过3人,每次会见时间不超过30分钟。监狱根据上级管理要求和实际情况安排了会见日,请按规定执行,感谢你的理解与支持!
四、远程视频会见的有关情况
符合会见条件的亲属可以在广东省范围内各县(区)司法局通过远程视频通话的方式与服刑人员进行会见。非广东省户籍人员可就近选择任何一个会见点进行远程会见预约,监狱申明:远程会见不收取任何费用。您可以通过浏览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监狱管理局官方网站或关注“粤省事”、“广东司法行政”、“广东监狱”、“广东省深圳监狱”微信公众号了解详情,也可以到各县(区、市)司法局咨询具体情况。
五、注意事项
(一)会见前,亲属间应做好沟通,避免到监狱后因超过当月会见次数而被拒绝办理。同时,节假日前后会见人员较多,请各位亲属尽可能避开,以免因超出会见室容量而无法当天办理。
(二)会见时,应使用普通话进行交谈,否则监狱将按照会见管理相关规定中止会见。
广东省深圳监狱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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