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文书和债务人登记申报信息,现就债务人吴雄久个人破产重整一案有关结案信息公开如下:
一、基本信息
(一)债务人:吴雄久
(二)案号:(2022)粤03破185、186号(个4、个5)
(三)破产程序:个人破产重整程序
(四)结案时间:2022年7月15日
二、破产管理人
(一)破产管理人: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B座11楼
(三)负责人:孙一丁
(四)联系人:陈湧;联系电话:13827425347
三、解除限制消费行为
2022年7月15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粤03破185、186号(个4、个5)《解除限制消费行为决定书》决定解除对吴雄久采取的限制消费行为措施。
四、重整计划
2022年7月15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粤03破185、186号(个4、个5)《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魏华红、吴雄久重整计划,并终结相关个人破产重整程序。
魏华红、吴雄久重整计划的主要内容为:
(一)债权调整方案。普通债权按债权金额比例统一清偿。5年内清偿所有借款本金后,免除利息及违约金等
(二)重整计划执行期限。自重整计划批准之日起5年内执行完毕,若申请人能提前达到本重整方案的还款率则提前结束执行。
五、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义务
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吴雄久应当接受破产管理人对重整计划的执行监督,每月向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破产管理人报告有关收入、支出以及债务清偿情况。
其他信息公开平台:深圳个人破产案件信息网(https://birp.szcourt.gov.cn)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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