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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案信息】谢锦程(4302231979********)

来源: 日期:2023-10-11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依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粤03破161号(个31)之二《民事裁定书》、(2023)粤03破161号(个31)《解除限制消费行为决定书》《公告》,现就案件重整信息公开如下:

  一、基本信息

  (一)债务人:谢锦程

  (二)相关司法文书:

  1.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粤03破161号(个31)之二《民事裁定书》;

  2.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粤03破161号(个31)《解除限制消费行为决定书》;

  3.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粤03破161号(个31)《公告》。

  (三)破产程序:个人破产重整程序

  (四)结案时间:2023年9月26日

  二、破产管理人

  (一)破产管理人:深圳市金大安清算事务有限公司

  (二)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13号)江苏大厦A座3601

  (三)负责人:赵飞

  (四)联系人:焦和平、赖雅芬;联系方式:17727558473、15979760113

  三、解除限制消费行为

  2023年9月26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粤03破161号(个31)《解除限制消费行为决定书》决定解除限制谢锦程消费行为的决定。

  四、法院裁定

  谢锦程的收入状况无法支持重整计划的执行,且谢锦程明确表示退出重整程序,重整计划已无法执行,人民法院依照《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裁定终结谢锦程个人破产重整程序。

  相关信息可登录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深圳个人破产案件信息网(https://birp.szcourt.gov.cn)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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