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邮箱 移动门户 广东省司法厅 深圳市司法局微信 深圳市司法局微博 数据开放 无障碍浏览 进入关怀版 我的主页

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深圳市个人破产信息公开平台 > 重整与和解信息

【结案信息】徐俊芹(2327221975********)

来源: 日期:2023-10-24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依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粤03破226号(个44)《民事裁定书》《解除限制消费行为决定书》《公告》,现就案件重整信息公开如下:

  一、基本信息

  (一)债务人:徐俊芹

  (二)相关司法文书:

  1.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粤03破226号(个44)《民事裁定书》;

  2.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粤03破226号(个44)《解除限制消费行为决定书》;

  3.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粤03破226号(个44)《公告》。

  (三)破产程序:个人破产重整程序

  (四)结案时间:2023年10月12日

  二、破产管理人

  (一)破产管理人:广东天地正律师事务所 

  (二)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24、25楼 

  (三)负责人:陈思梅

  (四)联系人:陈思梅、廖姝婷;联系电话:18689261352、13229408859

  三、解除限制消费行为

  2023年10月12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粤03破226号(个44)《解除限制消费行为决定书》决定解除限制徐俊芹消费行为的决定。

  四、法院裁定

  徐俊芹提出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人民法院依照《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第一百二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徐俊芹个人破产重整程序。

  相关信息可登录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深圳个人破产案件信息网(https://birp.szcourt.gov.cn)查阅。


附件下载: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