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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案信息】陈霞(4452221993********)

来源: 日期:2023-12-06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依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粤03破319号(个94)《民事裁定书》《解除限制消费行为决定书》《公告》,现就案件重整信息公开如下:

  一、基本信息

  (一)债务人:陈霞

  (二)相关司法文书:

  1.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粤03破319号(个94)《民事裁定书》;

  2.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粤03破319号(个94)《解除限制消费行为决定书》;

  3.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粤03破319号(个94)《公告》。

  (三)破产程序:个人破产重整程序

  (四)结案时间:2023年11月23日

  二、破产管理人

  (一)破产管理人: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二)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515号嘉里中心一座2605室,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三)负责人:张坚键

  (四)联系人:沈钦、郑璐;联系电话:15021699597、18817393713

  三、解除限制消费行为

  2023年11月27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粤03破319号(个94)《解除限制消费行为决定书》决定解除对陈霞采取的限制消费行为措施。

  四、法院裁定

  陈霞提出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债权人会议通过,人民法院依照《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第一百二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陈霞的个人破产重整程序。

  相关信息可登录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深圳个人破产案件信息网(https://birp.szcourt.gov.cn)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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