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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案信息】龙腾(4303021993********)

来源: 日期:2024-02-02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依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粤03破468号(个136)《解除限制消费行为决定书》《公告》,现就案件重整信息公开如下:

  一、基本信息

  (一)债务人:龙腾

  (二)相关司法文书:

  1.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粤03破468号(个136)《解除限制消费行为决定书》;

  2.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粤03破468号(个136)《公告》。

  (三)破产程序:个人破产重整程序

  (四)受理时间:2023年11月29日

  (五)结案时间:2024年1月19日

  二、破产管理人

  (一)破产管理人:广东联建律师事务所

  (二)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石厦北二街西新天世纪商务中心A座4003

  (三)负责人:韦慰

  (四)联系人:陈远彬、韦慰;联系电话:13510668121、18576656723

  三、解除限制消费行为

  2024年1月19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粤03破468号(个136)《解除限制消费行为决定书》决定解除限制龙腾消费行为的决定。

  四、法院裁定

  2023年11月29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龙腾个人破产重整一案。根据管理人调查的结果,债务人龙腾与全体债权人均达成了债务和解协议。依照《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第一百四十七条之规定,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月19日裁定终结龙腾个人破产重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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