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文书和债务人登记申报信息,现就债务人孙明个人破产重整一案有关结案信息公开如下:
一、基本信息
(一)债务人:孙明
(二)案号:(2023)粤03破302号(个83)
(三)破产程序:个人破产重整程序
(四)受理时间:2023年8月23日
(五)结案时间:2024年1月11日
二、破产管理人
(一)破产管理人:广东尚宽律师事务所
(二)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车站路碧桂园湾区国际1栋2楼
(三)负责人:刘开坛
(四)联系人:袁沛良、麦静雯、何水莲;联系电话:13556785950、13428487020、13794997372
三、解除限制消费行为
依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粤03破302号(个83)《解除限制消费行为决定书》,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月11日决定如下:解除限制孙明消费行为的决定。
四、法院裁定
(一)人民法院于2024年1月11日裁定终结孙明个人破产重整程序。
(二)未收到债务人孙明重整计划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有关通知。
其他信息公开平台:深圳个人破产案件信息网(https://birp.szcour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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