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文书及债务人登记申报信息,现就债务人李建飞个人破产重整一案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基本信息
(一)债务人:李建飞
(二)案号:(2023)粤03破224号(个42)
(三)破产程序:个人破产重整程序
(四)受理时间:2023年6月27日
(五)批准重整计划时间:2023年10月23日
(六)裁定终止时间:2024年7月19日
二、破产管理人
(一)破产管理人:北京市中伦文德(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A座26楼02-05单元
(三)负责人:朱容梅
(四)联系人:陈康康、吴珺文;联系方式:18681557405、18152717026;传真,0755-88319199
三、有关情况
人民法院依照《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相关规定,于2024年7月19日裁定终止李建飞重整计划的执行。
其他信息公开平台:深圳个人破产案件信息网(https://birp.szcour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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