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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案信息】刘军(4302241980********)

来源: 日期:2024-10-28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依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粤03破440号(个113)《公告》《解除限制消费行为决定书》,现就案件重整信息公开如下:

  一、基本信息

  (一)债务人:刘军

  (二)相关司法文书:

  1.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粤03破440号(个113)《公告》;

  2.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粤03破440号(个113)《解除限制消费行为决定书》。

  (三)破产程序:个人破产重整程序

  (四)受理时间:2024年8月16日

  (五)结案时间:2024年9月25日

  二、破产管理人

  (一)破产管理人: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

  (二)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写字楼A座19层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

  (三)负责人:孙程旭

  (四)联系人:李炳凤、严倩;联系电话:18933257893、19176654675

  三、解除限制消费行为

  依据(2024)粤03破440号(个113)《解除限制消费行为决定书》,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9月25日决定:解除限制刘军消费行为的决定。

  四、有关情况及法院裁定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终结刘军个人破产重整程序。

  其他信息公开平台: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深圳个人破产案件信息网(https://birp.szcour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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