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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深圳市个人破产信息公开平台 > 重整与和解信息

【结案信息】姚景友(4414261991********)

来源: 日期:2024-11-08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依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粤03破404号(个89)《公告》《民事裁定书》《解除限制消费行为决定书》,现就案件重整信息公开如下:

  一、基本信息

  (一)申请人:姚景友

  (二)相关司法文书:

  1.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粤03破404号(个89)《公告》;

  2.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粤03破404号(个89)之一《民事裁定书》;

  3.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粤03破404号(个89)《解除限制消费行为决定书》。

  (三)破产程序:个人破产重整程序

  (四)受理时间:2024年7月26日

  (五)结案时间:2024年10月17日

  二、破产管理人

  (一)破产管理人:广东中熙律师事务所

  (二)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中心区海秀路荣超滨海大厦B座10楼。

  (三)负责人:周玲英

  (四)联系人:朱光好、黄钰岷;联系电话:13662332672、18318877033

  三、解除限制消费行为

  依据(2024)粤03破401号(个86)《解除限制消费行为决定书》,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0月17日决定:解除(2024)粤03破404号(个89)决定对姚景友采取的限制消费行为措施。

  四、有关情况及法院裁定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终结姚景友个人破产重整程序。

  其他信息公开平台: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深圳个人破产案件信息网(https://birp.szcour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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