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文书和债务人登记申报信息,现就债务人姚景友个人破产重整一案结案信息公开如下:
一、基本信息
(一)申请人:姚景友
(二)案号:(2024)粤03破404号(个89)
(三)破产程序:个人破产重整程序
(四)受理时间:2024年7月26日
(五)结案时间:2024年10月17日
二、破产管理人
(一)破产管理人:广东中熙律师事务所
(二)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中心区海秀路荣超滨海大厦B座10楼。
(三)负责人:周玲英
(四)联系人:朱光好、黄钰岷;联系电话:13662332672、18318877033
三、解除限制消费行为
依据(2024)粤03破401号(个86)《解除限制消费行为决定书》,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0月17日决定:解除(2024)粤03破404号(个89)决定对姚景友采取的限制消费行为措施。
四、法院裁定
(一)人民法院于2024年10月17日裁定终结姚景友个人破产重整程序。
(二)未收到债务人姚景友重整计划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有关通知。
其他信息公开平台:深圳个人破产案件信息网(https://birp.szcour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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