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文书和债务人登记申报信息,现就债务人李小燕、杨松柏个人破产重整一案结案信息公开如下:
一、基本信息
(一)债务人:李小燕、杨松柏
(二)案号:(2024)粤 03 破 325 号(个 68)、(2024)粤 03 破 326 号(个69)
(三)破产程序:个人破产重整程序
(四)受理时间:2024年6月18日
(五)结案时间:2024年10月28日
二、破产管理人
(一)破产管理人: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三座第28层2803-04室
(三)负责人:沈凤
(四)联系人:罗若涵;联系电话:13027965736
三、解除限制消费行为
依据(2024)粤03破325号(个68)、(2024)粤03破326号(个69)《解除限制消费行为决定书》,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0月28日决定:解除限制李小燕、杨松柏消费行为的决定。
四、法院裁定
(一)人民法院于2024年10月28日裁定终结李小燕、杨松柏个人破产重整程序。
(二)未收到债务人李小燕、杨松柏重整计划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有关通知。
其他信息公开平台:深圳个人破产案件信息网(https://birp.szcour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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