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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案信息】刘登科(4600341980********)

来源: 日期:2025-01-02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依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文书和债务人登记申报信息,现就债务人刘登科个人破产重整一案结案信息公开如下:

  一、基本信息

  (一)债务人:刘登科

  (二)案号:(2024)粤03破415号(个100)

  (三)破产程序:个人破产重整程序

  (四)受理时间:2024年7月26日

  (五)结案时间:2024年11月13日

  二、破产管理人

  (一)破产管理人:深圳市金大安清算事务有限公司

  (二)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6013号江苏大厦A、B座A座3101

  (三)负责人:赵飞

  (四)联系人:焦和平;联系电话:18126298416

  三、解除限制消费行为

  依据(2024)粤03破415号(个100)《解除限制消费行为决定书》,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1月13日决定:解除限制刘登科消费行为的决定。

  四、法院裁定

  (一)人民法院于2024年11月13日裁定终结刘登科个人破产重整程序。

  (二)未收到债务人刘登科重整计划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有关通知。

  其他信息公开平台:深圳个人破产案件信息网(https://birp.szcour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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