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文书及债务人登记申报信息,现就债务人覃忠京个人破产重整一案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基本信息
(一)债务人:覃忠京
(二)案号:(2024)粤03破410号(个95)
(三)破产程序:个人破产重整程序
(四)受理时间:2024年7月26日
(五)批准重整计划时间:2024年11月22日
(六)裁定终止时间:2026年2月2日
二、破产管理人
(一)破产管理人: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大厦30楼
(三)负责人:付强
(四)联系人:牟正翔、付强;联系电话:13750066867,18902463669
三、有关情况
人民法院依照《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相关规定,于2026年2月2日裁定终止覃忠京重整计划的执行。
其他信息公开平台:深圳个人破产案件信息网(https://birp.szcour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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