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文书和债务人登记申报信息,现就债务人杨兆兵个人破产重整一案结案信息公开如下:
一、基本信息
(一)债务人:杨兆兵
(二)案号:(2025)粤03破170号(个49)
(三)破产程序:个人破产重整程序
(四)受理时间:2025年3月6日
(五)结案时间:2025年8月21日
二、破产管理人
(一)破产管理人: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7006号深科技城A座19-21层
(三)负责人:胡聪
(四)联系人:周泽彬;联系电话:13662585999
三、解除限制消费行为
依据(2025)粤03破170号(个49)《解除限制消费行为决定书》,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8月21日决定:解除限制杨兆兵消费行为的决定。
四、有关情况及法院裁定
(一)人民法院于2025年8月21日裁定终结杨兆兵个人破产重整程序。
(二)未收到债务人杨兆兵重整计划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有关通知。
附件下载: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9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