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文书和债务人登记申报信息,现就债务人萧莉莉个人破产重整一案结案信息公开如下:
一、基本信息
(一)债务人:萧莉莉
(二)案号:(2025)粤03破395号(个119)
(三)破产程序:个人破产重整程序
(四)受理时间:2025年5月27日
(五)结案时间:2025年7月22日
二、破产管理人
(一)破产管理人:北京中伦文德(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A座26楼北京中伦文德(深圳)律师事务所
(三)负责人:陈康康
(四)联系人:姚为一,联系电话:13530649011
三、解除限制消费行为
依据(2025)粤03破395号(个119)《解除限制消费行为决定书》,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7月22日决定:解除限制萧莉莉消费行为的决定。
四、有关情况及法院裁定
(一)人民法院于2025年7月22日裁定终结萧莉莉个人破产重整程序。
(二)未收到债务人萧莉莉重整计划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有关通知。
其他信息公开平台:深圳个人破产案件信息网(https://birp.szcourt.gov.cn)。
附件下载: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9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