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文书和债务人登记申报信息,现就债务人林惠珠个人破产重整一案结案信息公开如下:
一、基本信息
(一)债务人:林惠珠
(二)案号:(2026)粤03破144号(个77)
(三)破产程序:个人破产重整程序
(四)受理时间:2026年3月23日
(五)结案时间:2026年4月24日
二、破产管理人
(一)破产管理人: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2666号中国华润大厦28层
(三)负责人:吴嘉
(四)联系人:吴嘉、徐艳丽;联系电话:0755-22167169、13823714058
三、解除限制消费行为
依据(2026)粤03破144号(个77)《解除限制消费行为决定书》,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4月24日决定:解除限制林惠珠消费行为的决定。
四、有关情况及法院裁定
(一)人民法院于2026年4月24日裁定终结林惠珠个人破产重整程序。
(二)未收到债务人林惠珠重整计划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有关通知。
其他信息公开平台:深圳个人破产案件信息网(https://birp.szcour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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