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文书及债务人登记申报信息,现就人民法院免除债务人魏贤往未清偿债务相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基本信息
(一)债务人:魏贤往
(二)案号:(2021)粤03破365号(个7)
(三)破产程序:个人破产和解程序
(四)受理时间:2021年7月22日
(五)认可和解协议时间:2021年11月16日
(六)裁定免债时间:2026年7月8日
二、法院裁定
根据有关裁定文书,债务人魏贤往和解协议已于2026年7月8日执行完毕,人民法院裁定免除债务人魏贤往对债权人在和解协议载明的债务范围内未清偿债务的清偿责任。
其他信息公开平台:深圳个人破产案件信息网(https://birp.szcour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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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9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