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文书及债务人登记申报信息,现就债务人赵超菲个人破产重整一案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基本信息
(一)债务人:赵超菲
(二)案号:(2024)粤03破222号(个47)
(三)破产程序:个人破产重整程序
(四)受理时间:2024年5月10日
(五)批准重整计划时间:2024年10月24日
(六)裁定终止时间:2026年7月3日
二、破产管理人
(一)破产管理人: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二)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香港中旅大厦21—26层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三)负责人:胡隽
(四)联系人:陈毅;联系电话:17620430476
三、有关情况
人民法院依照《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相关规定,于2026年7月3日裁定终止赵超菲重整计划的执行。
其他信息公开平台:深圳个人破产案件信息网(https://birp.szcour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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