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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案信息】石培松(1101081965********)赵淑兰(3406031969********)

来源: 日期:2026-08-10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依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文书和债务人登记申报信息,现就债务人石培松、赵淑兰个人破产重整一案结案信息公开如下:

  一、基本信息

  (一)债务人:石培松、赵淑兰

  (二)案号:(2026)粤03破100号(个52)、(2026)粤03破101号(个53)

  (三)破产程序:个人破产重整程序

  (四)受理时间:2026年2月25日

  (五)结案时间:2026年5月20日

  二、破产管理人

  (一)破产管理人: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B座11楼

  (三)负责人:王科建

  (四)联系人:王科建、潘广禄;联系电话:13825299504、13902485100

  三、解除限制消费行为

  依据(2026)粤03破100号(个52)、(2026)粤03破101号(个53)《解除限制消费行为决定书》,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5月20日决定:解除限制石培松、赵淑兰消费行为的决定。

  四、有关情况及法院裁定

  (一)人民法院于2026年5月20日裁定终结石培松、赵淑兰个人破产重整程序。

  (二)未收到债务人石培松、赵淑兰重整计划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有关通知。

  其他信息公开平台:深圳个人破产案件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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