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文书及债务人登记申报信息,现就债务人刘新印、石丙红个人破产重整一案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基本信息
(一)债务人:刘新印、石丙红
(二)案号:(2025)粤03破739号(个302)
(2025)粤03破740号(个303)
(三)破产程序:个人破产重整程序
(四)受理时间:2025年8月21日
(五)批准重整计划时间:2026年1月29日
(六)裁定终止时间:2026年8月19日
二、破产管理人
(一)破产管理人: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二)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康路128号卓越城1期3栋6层
(三)负责人:王利海
(四)联系人:吴嵩;联系电话:18719041909
三、有关情况
人民法院依照《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相关规定,于2026年8月19日裁定终止刘新印、石丙红重整计划的执行。
其他信息公开平台:深圳个人破产案件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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