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破产事务管〔2023〕41号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等有关规定,我署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了(2023)粤03破申253号(个117)个人破产案件管理人抽选会,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被抽选为案件管理人人选。2023年6月30日,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以其与本案当事人存在利害关系为由,向我署提出了回避申请。经审查,我署同意其申请。2023年7月3日,我署重新召开了(2023)粤03破申253号(个117)个人破产案件管理人抽选会,深圳公证处对摇号过程进行公证。经公开摇号随机抽取,抽选了本案个人破产管理人,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管理人人选: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
团队负责人:胡聪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袁云飞 13923890291
上述管理人人选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者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由我署重新提出管理人人选。
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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