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邮箱 移动门户 广东省司法厅 深圳市司法局微信 深圳市司法局微博 数据开放 无障碍浏览 进入关怀版 我的主页

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深圳市个人破产信息公开平台 > 清算及考察期信息

【驳回清算申请】马的力四(6229211978********)妥金梅(6229211983********)

来源: 日期:2023-10-11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依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粤03破310号(个20)之二、(2023)粤03破60号(个5)之二《民事裁定书》《公告》《解除限制消费行为决定书》,现就案件信息公开如下:

  一、基本信息

  (一)债务人:马的力四、妥金梅

  (二)相关司法文书: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粤03破310号(个20)之二、(2023)粤03破60号(个5)之二《民事裁定书》《公告》《解除限制消费行为决定书》

  (三)裁定驳回时间:2023年9月28日

  (四)破产程序:个人破产清算程序

  二、破产管理人

  (一)破产管理人:广东金圳律师事务所

  (二)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1号中电信息大厦东座15楼

  (三)负责人:付敏

  (四)联系人:李海珍;联系电话:1576645430

  三、解除限制消费行为

  2023年9月28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粤03破310号(个20)之二、(2023)粤03破60号(个5)之二《解除限制消费行为决定书》决定解除对马的力四、妥金梅采取的限制消费行为措施。

  四、法院裁定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第三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之规定,裁定驳回马的力四、妥金梅的个人破产清算申请,其与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恢复至破产申请受理前的状态。

  相关信息可登录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深圳个人破产案件信息网(https://birp.szcourt.gov.cn)查阅。


附件下载: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