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文书及债务人登记申报信息,现就人民法院免除债务人呼煦晖未清偿债务相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基本信息
(一)债务人:呼煦晖
(二)案号:(2021)粤03破417号(个11)
(三)破产程序:个人破产清算程序
(四)受理时间:2021年9月2日
(五)宣告破产时间:2021年11月8日
(六)裁定免债时间:2025年11月25日
二、法院裁定
根据有关裁定文书,人民法院于2025年11月25日裁定免除债务人呼煦晖未清偿债务,呼煦晖的未清偿债务自2025年11月9日起予以免除。
其他信息公开平台:深圳个人破产案件信息网(https://birp.szcour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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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9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