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文书及债务人登记申报信息,现就债务人谢汝英、叶爱群破产重整案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基本信息
(一)债务人:谢汝英、叶爱群
(二)案号:(2026)粤03破55号(个13)、(2026)粤03破56号(个14)
(三)受理时间:2025年12月17日
(四)裁定驳回时间:2026年4月24日
(五)破产程序:个人破产清算程序
二、破产管理人
(一)破产管理人: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座5层
(三)负责人:谢兰军
(四)联系人:刘玉煜、邹旭双;联系电话:13530216208、15817438521
三、解除限制消费行为
2026年4月24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粤03破55号(个13)、(2026)粤03破56号(个14)《解除限制消费行为决定书》决定解除对谢汝英、叶爱群采取的限制消费行为措施。
四、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依照《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第三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之规定,裁定驳回谢汝英、叶爱群的个人破产清算申请,其与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恢复至破产申请受理前的状态。
其他信息公开平台:深圳个人破产案件信息网(https://birp.szcour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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