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王方俐申请个人破产清算一案“(2021)粤03破380号(个8)”有关破产清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基本信息
(一)债务人:王方俐;
(二)相关司法文书:(2021)粤03破380号(个8)之一《民事裁定书》;
(三)时间:2021年9月9日。
二、破产管理人
(一)破产管理人: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8-10层;
(三)负责人:许胜锋;
(四)联系人:许展诚、李宾宾,联系电话:15986744998 ,13699865650,传真:0755-33206888。
三、法院裁定
经法院查明后认为,王方俐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达成一致,双方同意以庭外和解方式解决涉案债权债务,并向法院申请终结破产程序。依照《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第一百四十七条之规定,于2021年9月9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粤03破380号(个8)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王方俐个人破产清算程序。
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粤03破380号(个8)之一《民事裁定书》
(检索网址:https://birp.szcourt.gov.cn/pcczajxxw/gpHome/writDetail?caseBh=6473d6936cad4a2ea415251303b18391 )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