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粤03破申709号(个65)《公告》,依照《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第十条规定,现就申请人叶晓俊申请信息公开如下:
一、申请基本信息
申请人、被申请人:叶晓俊,身份证号码 4201041984********。
参加申请前辅导时间:2022年7月8日
申请破产程序:个人破产重整
立案审查时间:2022年8月1日
二、申请人陈述的破产原因及负债经过
2018年以零首付按揭买车,贷款23万元。2018年底购买房屋,向亲戚朋友借50万元支付首付款及费用,贷款280万元,总价款312万元。2019年上半年通过网贷归还亲戚朋友50万元。2019年小孩出生,妻子在家带小孩,生活费激增,2020年8月贷款60万元用于生活支出和房贷。2021年4月贷款40万元,用于归还前期的贷款和房贷。2022年4月贷款40万元,2022年7月向朋友借款40万元,网贷20万元,用于归还贷款和生活费支出。由于一直处于借新债还旧债的情况,导致目前的债务规模,目前的债务总额为500.8万元,主要包括房贷261万元、网贷84万元、车贷22万元、信用卡借款11万元。
三、财产申报情况
现金0元,银行存款0元,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0元,住房公积金140452元,名下有宝马牌小型普通客车一辆,位于深圳市龙岗区的商业住房一套。目前在保险公司工作,每月工资收入12000元。
四、重整计划草案主要内容
商业住房估价347万元,可用于一次性清偿债务。目前月平均工资收入15000元,配偶月平均收入3000元,收入不稳定,配偶愿意共同偿还债务。扣除家庭每月基本生活支出9000元,每月可用于偿还债务的资金为8000元,用60个月的时间清偿债务本金,申请免除债务利息。
社会公众如发现知悉申请人所陈述的破产原因及负债经过、财产情况等内容不实,可以在2022年8月19日前,通过手机登录“深圳移动微法院”小程序或电脑端登录“深圳个人破产案件信息网”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应理由和证明材料。
相关信息可登录深圳个人破产案件信息网(https://birp.szcourt.gov.cn)查阅。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