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基本信息
申请人、被申请人:蔡创伟,身份证号码4403061983********。
参加申请前辅导时间:2022年7月8日
申请破产程序:个人破产重整
立案审查时间:2022年8月5日
二、申请人陈述的破产原因及负债经过
2009年至2016年间多次投资开办公司,主要从事信息咨询、代办各种业务,几年间入股汽车美容精品店,经营中多次为拓展公司业务和项目筹集资金,2011年起多次向父母、亲戚朋友与银行借款总计超过500万元。2016年注销公司,父母兄弟帮助还清亲戚朋友及银行部分债务。2017年开办投资咨询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没有实缴,2018年注销公司。2018年起没有继续工作。截至申请破产之日,债务总额为 110 万元及利息。
三、财产申报情况
现金1000元,银行存款7元,第三方支付平台余额123.38元,名下有梅赛德斯—奔驰牌小型轿车一辆,无房产。目前无收入。朋友多次向本人借款,对外享有债权共计292 万元,未提起诉讼或仲裁。
四、重整计划草案主要内容
通过自有车辆与公司门铺等进行合作,以接送客户、送货等形式挣取报酬,每月最少偿还5000元,如顺利追回在外欠款,则还清全部债务。
社会公众如发现知悉申请人所陈述的破产原因及负债经过、财产情况等内容不实,可以在2022年8月23日前,通过手机登录“深圳移动微法院”小程序或电脑端登录“深圳个人破产案件信息网”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应理由和证明材料。
相关文书可登录深圳个人破产案件信息网(https://birp.szcourt.gov.cn)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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