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粤03破申762号(个71)《公告》,依照《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第十条规定,现就申请人马常鑫申请信息公开如下:
一、申请基本信息
申请人、被申请人:马常鑫,公民身份证号4104231978********。
申请破产程序:个人破产重整
立案审查时间:2022年8月11日
二、申请人陈述的破产原因及负债经过
申请人于2007年下半年来深圳工作至今。期间申请了7张信用卡(已销户的不计),总信用额度220200元。2018年8月至2020年6月买过一辆二手车,卖掉的时候利息加亏损在6万左右。目前建设银行的机动车分期贷款还有59075元未还完,支付宝上的借呗、花呗、网商贷三家信贷机构共计欠款30余万元,京东金融欠款36000元,欠款用于生活消费和信用卡与小额贷款间的还款周转。导致破产的是支付宝上借呗和网商贷的循环贷款,贷了下月还上月,直至额度用完。
三、财产申报情况
申请人是一名网约车司机,名下有一辆小汽车,价值约12万元,主要经济来源是网约车的营业收入,加盟了滴滴、T3出行、美团出行、享道出行等网约车平台。每天的营业收入在300至500元之间,每月综合收入在8000元以上。
四、重整可行性报告主要内容
分五年时间偿还债务本金,除去每月基本生活开支和抚养人的基本生活开支及学费5500元,其余收入全部用于偿还债务。第一年偿还本金的10%,第二年偿还本金的10%,第三年偿还本金的20%,第四年偿还本金的20%,第五年偿还本金的40%。
社会公众如发现知悉申请人所陈述的破产原因及负债经过、财产情况等内容不实,可以在2022年8月27日前,通过手机登录“深圳移动微法院”小程序或电脑端登录“深圳个人破产案件信息网”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应理由和证明材料。
相关文书可登录深圳个人破产案件信息网(https://birp.szcourt.gov.cn)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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