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粤03破申812 号(个79)《公告》,依照《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第十条规定,现就债务人何硕虹申请信息公开如下:
一、申请基本信息
申请人:何硕虹,身份证号码4408811981********。
参加申请前辅导时间:2022年8月12日
申请破产程序:个人破产重整
立案审查时间:2022年8月23日
二、申请人陈述的破产原因及负债经过
2013年至 2020 年开办公司经营书法培训。由于选址不当,书法工作室先后4次搬迁。第一次投资5万元,第二次投资18万元,第三次投资 52000元,第四次投资 5万元。由于经营情况欠佳和疫情影响,经营一直亏损,最终于2020 年 5 月退租,暂停经营。2016 年开始收入降低,创业产生的巨额债务无力偿还,日常生活也受影响,不得不借新债还旧债以维持生活。目前负债142万元,共有22家债权人,其中金融债权人19家,自然人债权人4 家。
三、财产申报情况
现金 4600 元,银行存款 21000元,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 3174 元,住房公积金 30518.6元,估价4万元的车辆一部。目前在一家电子科技公司任职,每月工资收入7964.68元。
四、重整计划草案主要内容
目前收入较为稳定,每月除生活必需费用,剩余款项全部用于还款,每月可还款 2500 元。重整计划期限为 5 年,2022 年 9-12 月每月还款 1000-2000 元,2023 年每月还款 5000 元,2024-2027 年每月还款 8000元,5 年内总计还款 424000 元。希望能提高还款能力,5年内还清借款本金。
对于申请人何硕虹所陈述的破产原因、财产申报等内容,如发现存在虚假陈述的情形,可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并提供相应理由和证明材料。提交材料方式:1.手机微信搜索小程序“深圳移动微法院”,进入“地方特色”,点击“个人破产”进入“深破茧”平台,选择“材料提交”;2.电脑搜索“深圳个人破产案件信息网”,在首页“网上服务”栏目选择“提交材料”,按照提示登录“深破茧”平台。委托授权材料请通过“材料提交”入口,搜索债务人姓名或者案号后,选择“补充”进行线上提交。异议材料请通过“材料提交”入口,搜索债务人姓名或者案号后,选择“异议材料”进行线上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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