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粤03破申841 号(个 86)《公告》,依照《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第十条规定,现就债务人曾庆财申请信息公开如下:
一、申请基本信息
(一)债务人:曾庆财,身份证号码5102291975********。
(二)申请破产程序:个人破产和解
(三)立案审查时间:2022年8月26日
二、债务人陈述的破产原因及负债经过
本人1993年9月来到深圳,在****建筑公司中从事电工的工作,2014年4月开始至今陆续从各平台上借款。2016年11月在农行信用卡平台借了 5000 元。2017 年 4 月,在浦发平台借款 5000 元用于周转和消费。此后在多个平台借款偿还债务,雪球越滚越大。平台未认真核实还款能力,便发放贷款,故产生了很多以贷还贷的情况。现在债务数额过大,已无法按时偿还全部债务(债务约102万元),特向法院申请个人破产和解,希望能够给一段时间来偿还这笔债务。
三、财产申报情况
房屋一套估价40万元,每月工资约 10000 元。
四、和解计划草案主要内容
总负债约 1029411 元,只偿还 30 万元。分 5 年全部还清,每月偿还约 4000 元,到期前最后一个月清偿所有债务。
如知悉债务人曾庆财所陈述的破产原因、财产申报等内容不实,可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并提供相应理由和证明材料(注:1.微信搜索小程序“深圳移动微法院”,进入“地方特色”,点击“个人破产”进入“深破茧”平台,选择“材料提交”,搜索债务人姓名,选择“异议材料”提交;2.电脑搜索“深圳个人破产案件信息网”,在首页“网上服务”栏目选择“提交材料”,按照提示登录“深破茧”平台,搜索债务人姓名,选择“异议材料”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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