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署于2022年11月9日发布《关于开展个人破产债务人申报信息监督工作的公告》,11月11日至11月27日先后完成19名债务人的书面监督,11月15日至11月25日先后完成13名债务人的现场监督、6名债务人的问询监督。根据书面监督、现场监督、问询监督情况,我署制作了监督工作记录、个案监督报告,对个案分别提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的监督结果及意见。12月19日已通过邮件将个案监督意见初步反馈债务人并抄送管理人。截至12月23日收到1名债务人反馈的1条意见,现已采纳。
本次共有19名债务人属于监督范围:监督意见为符合的3名、监督意见为基本符合的15名、监督意见为不符合的0名,另因个案原因未对其提出监督意见的债务人1名。
本次共发现问题39个,提出书面整改意见46条。问题主要包括填报信息不规范、提供证明文件不完整、重大信息变更未及时申报等。
专此通告。
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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