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个人破产改革试点,协助人民法院中立、客观评估个人破产债务人(以下简称债务人)清偿能力,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以下简称市破产管理署)拟组建深圳市个人破产债务人清偿能力评估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相关领域专家进入专家库,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人数
(一)法律行业专家:20名;
(二)金融领域专家:20名;
(三)会计或审计相关专家:20名;
(四)心理健康领域专家:20名;
(五)人民调解或者商事调解专家:20名。
市破产管理署可以根据实际报名情况适当增加或者减少招募人数。
二、招募条件
(一)申请进入专家库的人员(以下统称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5年以上;
2.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
3.熟悉个人破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
4.公道正派,热心为债务人清偿能力评估工作服务;
5.遵守纪律、服从管理,自觉接受监督。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进入专家库: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2.被吊销相关执业资格证书或者专业资质;
3.受到有关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协会纪律处分未逾三年;
4.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
5.提供虚假申请材料或存在其他弄虚作假行为。
三、专家职责
入库专家聘期一般为两年,主要职责为:
(一)根据邀请参加债务人清偿能力评估会议;
(二)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债务人清偿能力进行评估;
(三)就债务人清偿能力发表评估意见并签字。
四、入库程序
(一)申请及报名
1.申请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7日;
3.申请方式:请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写《深圳市个人破产债务人清偿能力评估专家入库申请表》(详见附件,以下简称《入库申请表》),并于2024年6月7日前将《入库申请表》(Word版本及PDF签名版本)发送至邮箱:pcs@sf.sz.gov.cn;邮件标题请标注为“姓名+债务人清偿能力评估专家入库申请(公开招募)”。
(二)评审及公示
市破产管理署组织开展资质审核,综合报名人员专业能力、从业经验、社会声誉等各方面情况评审形成债务人清偿能力评估专家拟入库名单,并通过深圳市个人破产信息公开平台、市破产管理署微信公众号等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债务人清偿能力评估专家拟入库名单有异议的,可以以书面方式向市破产事务管理署提出。市破产事务管理署组织调查核实并及时反馈相关情况。
(三)发布专家名单
公示期结束,市破产管理署审定形成《深圳市个人破产债务人清偿能力评估首批专家名单》后,通过深圳市个人破产信息公开平台、市破产管理署微信公众号等予以发布。
五、咨询方式
1.咨询电话:王小姐,0755-82018203;
2.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30。
附件:深圳市个人破产债务人清偿能力评估专家入库申请表
2024年5月28日
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