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邮箱 移动门户 广东省司法厅 深圳市司法局微信 深圳市司法局微博 数据开放 无障碍浏览 进入关怀版 我的主页

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深圳市个人破产信息公开平台 > 相关指引

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关于印发《2025年度深圳市个人破产管理人履职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6-05-11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各个人破产管理人:

  为做好2025年度个人破产管理人履职考核工作,现将《2025年度深圳市个人破产管理人履职考核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

2026年5月11日


2025年度深圳市个人破产管理人履职考核工作方案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深圳市个人破产管理人履职考核办法》等规定,现就2025年度个人破产管理人履职考核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考核工作机构

  市破产管理署组织设立考核委员会。考核委员会由市破产管理署、人民法院等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代表及专家学者组成,成员人数为7人。考核委员会负责评审并确定考核结果。

  二、考核对象及考核周期

  考核对象:《深圳市个人破产管理人名册》内的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考核周期: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三、考核时间及考核流程

  (一)材料申报

  管理人在2026年5月19日至5月30日期间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基本要求如下:

  1.管理人对照考核指标,就其在考核周期内的履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填写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申报材料包括纸质材料以及全套材料电子文档。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可以只提供申报书及其附表),管理人应当使用A4纸打印,由机构负责人和团队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提交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富德生命保险大厦1506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先生0755-83796671)。全套材料电子文档(包括申报书及其附表盖章扫描件和有关证明材料)应当发送至电子邮箱pcsglb@sf.sz.gov.cn(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冯女士0755-82019837)。

  3.管理人提交申报材料时,应当提供联系人、地址、电话及电子邮箱。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市破产管理署在2026年6月5日前通知补正材料。管理人最迟应于2026年6月11日前一次性补正全部材料,逾期提交的,不再接收。

  (二)信息查询

  市破产管理署向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人民法院)、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等单位查询管理人履职情况相关信息。

  管理人申报材料与市破产管理署获取的管理人履职情况相关信息存在冲突的,市破产管理署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要求管理人补充材料或者提交有关情况说明,调阅相关材料档案,向相关单位和人员核实有关情况。

  (三)评审结果

  2026年6月30日前,市破产管理署组织考核委员会开展评审。考核委员会根据管理人申报材料及管理人履职信息等材料,对管理人进行评审,确认考核得分,形成初步考核结果。

  (四)公示公开

  考核委员会评审形成初步考核结果后,市破产管理署进行为期5日的公示。

  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的,市破产管理署应当自公示期届满之日起5日内公开考核结果,并通报人民法院、有关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管理人对初步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向市破产管理署提出书面复查申请。市破产管理署应当自收到复查申请之日起5日内提请考核委员会进行复查,并在考核委员会提出复查意见之日起5日内书面答复管理人,公开考核结果并通报人民法院、有关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

  四、考核指标、计分方式和有关要求

  (一)考核指标和计分方式

  本次考核内容为考核周期内管理人履职情况,具体包括《深圳市个人破产管理人履职考核办法》第四条规定的事项。考核指标详见《2025年度深圳市个人破产管理人履职考核申报书》中附表1扣分项目和附表2加分项目。

  考核基础分为100分。考核得分计算公式:考核得分=基础分数100分-扣分分值+加分分值。考核得分为60分以下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考核指标各类别设有扣分上限或者加分上限。同一情况扣分项产生竞合的,按最高分值扣分项进行扣分。

  (二)有关要求

  管理人应当积极配合考核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申报材料的整理、核实、报送以及配合履职信息查询等工作。

  管理人应当保证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按照考核方案在规定期限内及时申报材料。

  管理人未及时提交申报材料,或者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或者依据本方案附件应评定为不合格的,考核结果评定为不合格。


  附件:1.2025年度深圳市个人破产管理人履职考核名单

             2.2025年度深圳市个人破产管理人履职考核申报书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