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破产事务〔2026〕4号
各个人破产管理人:
为加强对个人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的指导,助力管理人提升工作效率,现将《深圳市个人破产管理人履职常用文书参考文本(2026年增补及修订文书)》(以下简称《参考文本(2026年增补及修订文书)》)印发给你们,供管理人执行职务制作文书时参考。此前发布的《深圳市个人破产管理人履职常用文书参考文本》继续有效,与本《参考文本(2026年增补及修订文书)》不一致的,以《参考文本(2026年增补及修订文书)》为准。
管理人制作有关文书时,应当依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和要求进行制作。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映,后续将统筹各方意见适时修订。
特此通知。
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 深圳破产法庭 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202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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