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7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付旭、宁顺期的破产重整申请,案号为(2026)粤03破201号(个96)、(2026)粤03破202号(个97)。2026年9月4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署组织对付旭、宁顺期的债务清偿能力(以下简称“清偿能力”)进行评估。依照《深圳市个人破产债务人清偿能力评估试行办法》相关规定,我署计划组织召开付旭、宁顺期清偿能力专家评估会议,邀请专家对付旭、宁顺期的清偿能力进行评估,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评估会议时间
2026年9月23日(周三)下午15:00
二、评估会议地点
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会议室(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6003-4号荣超商务中心B座12楼)
三、评估及会议方式
专家评估、现场会议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付旭、宁顺期破产重整案件有关债权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参加本次评估会议。申请参加本次评估会议的,请于2026年9月22日(周二)前将报名信息(【付旭、宁顺期案件】+姓名+联系方式+职务)以短信方式发送至联系人(吴小姐,18938081323),有关申请材料电子版本(详见附件1、附件2)可于报名后7个工作日内补足发送至pcs@sf.sz.gov.cn。
(二)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联系人:吴小姐;联系电话:0755-82019822、18938081323;电子邮箱:pcs@sf.sz.gov.cn。
附件1:自然人参会申请材料
附件2: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会申请材料
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
202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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