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破产申请前辅导目的是帮助申请人了解《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规定和个人破产申请填报规则。现就相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辅导形式
个人破产申请前辅导每周定期举办,不收取费用,由申请人自愿参加。辅导设有集中讲解、面谈等环节,时长约为2小时。
二、预约方式
自2022年6月1日起,申请人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提交个人破产申请前,可以致电我署预约参加申请前辅导。预约方式详见附件。
因每期辅导人数有限,辅导时间以预约先后为序安排。因故无法按时参加辅导的申请人,应当提前3个工作日取消预约。未按预约时间参加辅导的申请人,3个月内不得再次预约。
三、辅导前准备
我署在辅导过程中不收申请材料。但为了更好地解答疑惑,需要全面了解申请人基本情况。预约成功后,我署将提前1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辅导通知和信息采集表。请申请人注意查收邮件,提前填写表格。
如有需要,申请人可于每周一至周四8:30-11:30、14:00-17:30到我署领取纸质表格。申请人对填写表格有任何疑问,可于上述时间段内致电0755-82018201咨询。
四、辅导当日安排
1.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明、信息采集表填写草稿及相关证明文件参加,另请自备黑色签字笔填写资料。
2.按时到达会场。为落实防疫规定,确保人员不聚集、不扎堆,申请人请于辅导开始前1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完成签到,辅导开始后15分钟不得进入会场。
3.遵守会场纪律。申请人可携带文件资料和必要的书写辅助工具进入会场,全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起哄,不得拍照、录音、录像。
4.申请人全程参加。辅导过程中,申请人需亲自参加集中讲解和面谈。
5.领取参加回执。辅导活动结束后,对已完整填写、提交信息采集表并且按要求参加面谈的申请人,可以领取参加回执。已预约参加辅导,但未完成辅导程序的申请人,我署不出具参加回执。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因场地有限,申请人不安排人员陪同参加辅导。如有以下特殊情况,申请人须在预约时向我署说明:申请人有代理人的,可申请1名代理人陪同;申请人确存在书写困难、不会使用电脑等情形的,可申请1名亲朋陪同。
2.防疫要求。所有人员须持实时有效核酸结果进入会场。防疫要求会按照疫情情况动态变化,请及时关注个人破产信息公开平台和我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
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