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一)债务人:唐嘉灿
(二)文书:《解除限制消费行为决定书》(2023)粤03破363号(个107)
(三)解除时间:2023年11月29日
(四)破产程序:个人破产重整程序
二、解除限制消费行为
2023年11月29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终结唐嘉灿个人破产重整程序,同时决定解除对唐嘉灿采取的限制消费行为措施。
相关信息可登录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深圳个人破产案件信息网(https://birp.szcourt.gov.cn)查阅。
附件下载: